摘要
我国在公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问题上原先囿于姓“社”姓“资”的争论,迈不开步伐,而现在有些地方又转向盲目推进,搞“一股就化”。股份制的实行和股份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变化规律,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它以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条件,以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产权和利益为特殊条件,又以信用制度的发展为主要基础。在改革实践中,应当顺应股份经济自身的发展、变化规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3期3-7,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