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唐时期确立和完善了以鸿胪、主客为外交主管机构,以其余关涉机构密切配合的中央外交管理体制,以地方行政系统、军事边防系统及边境镇抚系统三位一体的地方外交管理体制,这一从中央到地方的外交管理体制,经历了汉代的确立阶段,魏晋南北朝的调整阶段,到唐代而完善成熟,其主要标志是外交决策与执行之分离,外交政令与事务之分离,外交主管机构与关涉机构之协调,地方外交管理体系之日益完善,集权与分权之适度合理等。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44-51,共8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