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香港回归对香港经贸中介地位的可能影响分析
出处
《岭南学刊》
1997年第3期45-48,80,共5页
Lingnan Journal
-
1赖丽荣,张明若.税务代理浅析[J].西部论坛,1998,16(1):39-40.
-
2薛虹.网络服务提供者中介责任构成的比较研究[J].中国版权,2011(5):36-38. 被引量:3
-
3吴承义.“九七”回归话香港[J].攀登(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6(4):11-15.
-
4郑汕,黄成志,赵康.“一国两制”与香港回归[J].特区实践与理论,1997(S1):12-14.
-
5王泠一.香港回归与中国经济发展[J].党政论坛,1997(7):35-36.
-
6王强.略论民事法律行为[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14-16.
-
7林泽申.地市党校教育的超前意识及实现[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2(2):31-33.
-
8张兴斌.论中国法律解释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J].时代经贸(下旬),2009,7(6):193-193.
-
9张广芳.“九七”回归后香港社会的“变”与“不变”[J].党政干部学刊,1997(6):12-14.
-
10郑汕,黄成志,赵康.“一国两制”与香港九七回归[J].云南学术探索,1997(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