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对《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领域范畴”这一分类标准正确含义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管理性文件材料与相应的业务性文件材料应该划归为一类;又从维护外事档案的有机联系、方便保管利用以及档案实体分类不等同概念分类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外事”列为一级类目,可以不囿于逻辑划分规则。并从实际出发,对有关类目的设置,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3期118-119,共2页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