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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与一国两制下的港台经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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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并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香港在大陆与台湾的经济交往中扮演着中介的作用。为了避开岛内的限制,一些台湾公司通过在香港注册公司完成在大陆的投资,或者通过香港与大陆进行转口贸易。目前,"在香港投资的台商多达三、四千家,金额遥数十亿美元,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投资者是以香港作为转进基地,而绝大部分又是投向祖国大陆的。"为了适应工业、贸易商家的需要,第一、华南、彰银、台银和中国信托等银行和金融公司亦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和分行。这些事实说明,在大陆和台湾暂时无法就祖国的统一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香港仍将起到海峡两岸中介的作用。这种情势在97政权回归后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本文旨在探讨,在一国两制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港台间的互助关系。
作者 王贵国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5期82-85,共4页 The Ju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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