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理解以理解目标为基本参照系统,可分为三种类型:知识型社会理解、价值型社会理解和实践规范型社会理解。它们分别对应着人的三种自我理解的形式:“人已是什么”、“人应是什以”、“人可能是什么”。而以阐释“人可能是什么”为指向的实践规范型社会理解是其中最高类型的社会理解。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4期44-49,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教委"九五"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