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因斯坦持有一种非常独特抱歉在论观点,他从未认真考虑过与因果性分离的实在论。因果性是实在论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他并示把因果性和实在论融合在一起,相反,他仍坚信因果性的普适性,深信因果性是一切自然科学的终极的基本假设,最多只能是扩展和改变因果性的形式,而不应该放弃因果性本身。对他来说,只有通过使用严格的、非概率定律而建构起来的那种实在论,才值得认真对待。科学探究的动机对于他的实在论观点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1期41-47,共7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