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世纪宪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各国的行政权都得到很大加强,而议会的权力则有相当的收缩。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东方,国家政体历来是行政主导,这是由东方国家的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决定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精神,既充分发扬了人民民主,又赋予行政机关的充分必要的权力,当然对这种权力又有严格的监督。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3期26-34,共9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