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经济学界关于第三产业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讨论中,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由于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体是价值的载体.而第三产业的某些领域不生产物质产品.所以不创造价值;如果承认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就抛弃了马克思的价值定义.简言之.只有以“物质产品”(应称实物产品)为凝结对象的劳动才可能创造价值.我认为、这种把劳动是否“实物化”当作判断是否创造价值的“试金石”的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看.都是难以成立的.为什么“实物化”不能作为创造价值的试金石呢?我在“马克思关于非实物使用价值充当价值承担者的思想探讨”(载《当代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一文中作过分析,现从另外的角度再加以论证.
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2期51-56,共6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