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是否仍然具有商品性质?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实践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理论界意见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仍然具有商品的性质,它是开放劳动力市场的前提。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已不再具有商品的性质,因为使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已经不存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6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