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财产被征收的外国人予以适当补偿虽已被《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所肯定,但补偿的根据仍是国际法学界分歧很大的一个问题。本文对关于国有化补偿的三种主要观点及其理论根据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否定了西方的传统观点及其理论根据,肯定了适当补偿的观点,并就其理论根据提出了新的见解。作者认为,一般来说,国有化国不存在补偿的国际义务。补偿义务的存在,在国际上只取决于一国自由承担的予以补偿的条约义务,除此之外,只能根据各有关国家的国内法来决定.作者认为,适当补偿的理论根据是公平互利原则和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6年第2期55-68,共14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