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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实婚姻不应一概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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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各义同居生活。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事实婚姻的效力,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此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社会上目前还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短期内不能完全消灭,从实际情况出发,应赋予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同等法律效力;对事实婚姻的解除应依离婚程序处理。
作者 邓宏碧
出处 《现代法学》 1986年第2期25-26,共2页 Modern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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