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劳改工作方针来自实践我国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的提出,是经历了劳改工作实践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一九五一年全国的镇反运动后,对大批被判处徒刑的罪犯如何正确处置,成为摆在我国新生政权面前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重大而又新的课题。当时监狱拥挤,犯人有大批发病的可能。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针对这个问题作出决议指出:"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囚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的工作。"决议中提出的这三个"为了",实际上成为劳改工作初创时期的指导方针,我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在这个方针的指导下,在较短的时期内,各地即相继建立起一批布局比较合理,适应监管改造的劳动场所。
出处
《法学研究》
1986年第5期37-41,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