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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调整国营林业企业上调的木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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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物价局、省林业厅1986年3月5日以赣林(工) [1986]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调整国营林业企业上调木材价格的通知》,对江西国营林业企业上调国家计划木材价格进行了调整(见附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上调木材价格》只限于我省国营采育林场、垦殖场、贮木场和集体林区收购上调给国家和省计划调拨的木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5]51号文件的精神,收购集体或个人的木材。
出处 《价格月刊》 1986年第5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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