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价格改革是采取放、调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订价的范围不断缩小,企业定价的范围不断扩大,在这种形势下,理论界中对计划价格在多种价格形式中的地位发生了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和将来计划价格仍应是我国多种价格形式的主体,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我国应逐步过渡到企业定价为主的价格模式,计划价格将不再具有主体地位。这种争论实际上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价格改革目标模式之争,因此,是价格改革中一个急待解决的理论问题,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已的看法。
出处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