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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艳案试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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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黄武三年(224年),孙吴的选曹尚书暨艳,因整顿郎署被诬告,终致自杀。此案牵连吴国名臣张温,温由此被废。这一重要事件,史书记载颇简,且言词闪烁。学者对此见解也不一致。现根据有关史料,试作解释。暨艳案的本末,见于《三国志·张温传》,(以下引文,凡不具书名的,均出自《三国志》)全文如下:“艳字子休,亦吴郡人也。温引致之,以为选曹郎,至尚书。艳性狷厉,好为清议,见时郎署混浊淆杂,多非其人,欲臧否区别,贤愚异贯,弹射百僚,核选三署。
作者 胡守为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处 《学术研究》 1986年第6期70-75,共6页 Acade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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