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这不仅是粮食收购政策上的一项大改革,而且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城乡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重大战略措施。它有利于促进农村面向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逐渐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生产;有利于应用经济规律指导粮食生产,以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改革,必将对城乡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去年是我国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制的第一年,实践证明,不少地区进展顺利,取得好的效果。当然,也有一些地方由于在思想上、工作上准备不足,具体措施不完善,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出处
《财贸经济》
1986年第8期60-62,共3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