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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银行机构间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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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把社会分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把社会生产分为大类,如农业、工业等,称之为一般分工;第二层次把大类分为种、亚种,称之为特殊分工;第三层次则指某一机构内部的分工,称之为个别分工。这个对社会分工层次的科学划分,对于现代经济生活仍然是适用的。本文所讨论的银行机构间的分工属于第二层次——特殊分工。
作者 吴兰君
出处 《财贸经济》 1986年第3期44-48,共5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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