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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香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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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有力的证据是控方使法庭消除所有合理的疑虑,否则控诉的罪名便无法成立。换句话说,法庭对控方的证据有疑虑,则对被告有利。例如,某人在银行被抢劫的现场,被搜出刀等凶器,则其嫌疑是很大的,但如果他被以抢劫罪受到控告,则法庭很可能认为他不过是过路人,刚巧路过现场,可能是清白的。再如,如果某甲在证人席上作证,证明他亲眼看见被告人行劫,但另一个证人证明被告当时不在场。
作者 杨铁梁
出处 《国外法学》 1986年第3期57-6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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