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几年来我国引进了大量外资,加快了四化建设步伐。随着对外开放,涉外经济纠纷逐年增加。我们体会,审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指导思想,应是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和参照国际习惯,坚持主权、公正和对等原则,既要行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又要依法保护客商的正当的经济利益,使他们相信我国恪守信用,依法办事,乐于同我国开展经济贸易往来。但由于目前立法尚不健全,还未配套,加上我们不习惯运用法律手段办事,不重视签订合同,把订合同视为走过场、形式,合同条款不具体,不明确,甚至必备的条款都漏掉,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涉外经济纠纷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必须慎重对待。对具体案件的审判,我们摸索了下列几个处理原则:
出处
《中国法学》
1986年第2期32-35,共4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