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1956年党的八大以前,高等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第二阶段,从党的八大以后至196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第三阶段,1961年下半年至“文化大革命”前,高等学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第四阶段,“文化大革命”时期,高等学校成立了革委会,实行的是党委一元化领导;第五阶段,粉碎“四人帮”后,高等学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校长分工负责制。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6期90-95,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