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关于“七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经济的管理上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凋节经济运行。这就说明,要实现经济管理以间接控制为主,其调节手段必然要有一个转变,即必须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这也说明,间接控制与经济法制有着内在的联系。认真探讨和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加强经济法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围绕间接控制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对于顺利实施宏观调节机制的平稳过渡,适应和促进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是很有裨益的。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34-37,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