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制度完善的首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权力的民主形式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与自由的总和。列宁曾经指出:“不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在民主斗争中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所以说,人民是否真正享受广泛的民主权利,人民是否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国家区别于任何其它性质国家的根本标志。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1986年第1期29-30,共2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