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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哲学界讨论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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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的研究,是我国哲学界近年新开拓的一个领域,广东哲学界最近联合召开研讨会,探讨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以及理论体系等问题。现将部分论点简介如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有五种不同的理解和表述:第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应着重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关系,包括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对立统一规律的新特点,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如何经过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而不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前进,从而揭示社会主义社会从不发达到发达、从低级到高级阶段的矛盾变化及其辩证发展规律。第二种意见认为。
作者 亦黄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1986年第2期66-66,共1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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