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已经影响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与把农村生产转向商品经济的伟大的历史性战略任务不相适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以下简称中央[85]一号文件)决定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这样,与统购派购制度相适应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制度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适应农村生产转向商品经济的需要,与国家主要靠经济手段对农业实行计划管理的方式相协调。
出处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1期17-24,共8页
Journal of La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