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封建时代的一种人事行政制度,政府官员终养制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千古传诵,感人至深的李密《陈情表》云:“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晋武帝览之后,赞曰:“士之有名,不虚然哉!”批准了他的请求(见《晋书·李密传》)。清人赵翼认为,“亲老归养之例,盖即晋时所定。”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77-81,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