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开国初期,政局上,纵横捭阖,明争暗斗,产生了好些使人费解,令人不平的疑案和冤案。后金天命五年(1620年,明万历四十八年)九月的太子之废,就是影响清初政局的重大疑案之一。本文对此,作一些初步论述。一、军功累累的大贝勒《清太宗实录》说,努尔哈赤“未尝定建储继位之议”,没有立过嗣子,这在笔者另书评述褚英的执政,已证明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其实,努尔哈赤不仅曾经委任褚英执政,指定为汗位继承人,而且在处死褚英以后,又立了第二个嗣子,并明确称为“太子”。这个太子,不是《清太宗实录》宣扬的“(太祖)圣心默注,爱护独深”的皇太极。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1986年第1期35-43,共9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