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抽象艺术,是现代艺术中最不易为人了解的艺术表现形式。它完全背离了传统艺术表现法则,彻底抛弃了事物原型,而创造出一种所谓“构象”(或称“结构”“构图”)去呈示艺术本身所要体现的内容和本质。一般人弄不懂抽象艺术家何以选择了这样的表现手法,也不明白这用线条、色彩或几何图形所构造出来的某种抽象形体究竟说明着什么。尤其在当前的中国,所谓“以形传神”的传统艺术表现原则还统治着人们的创作思想,“情为物动”的传统欣赏习惯还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因而,对于这种远离事物形象的抽象结构的闯入,无疑要视为一种全新的课题。其实,抽象表现并不“全新”,早在原始艺术中。
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1986年第2期47-52,共6页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