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太平天国土地问题,已有不少同志撰写论著发表过有益的见解。本文仅就太平天国辖区的土地占有状况作些考察,错误之处,请同志们指正。一太平天国虽然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而没有得到实行。相反,大量文献资料表明,太平天国仍然维护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允许地主存在。关于这点,已有许多同志写文章加以论述,并为史学界所公认,不再赘述。但是,太平天国辖区内的土地占有状况较之革命前到底有无变化?有多大变化?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出处
《浙江学刊》
1986年第3期111-115,共5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