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八中列,唐至德二载(公元757年)五月以后的河西节度使是杜鸿渐。《旧唐书·杜鸿渐传》记载,至德二载五月,杜鸿渐“兼御史大夫,为河西节度使、凉州都督。两京平,迁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荆南节度使。”吴表在注释中引用了这一记载,但将杜鸿渐的任期一直列至乾元二年(公元759年)三月。事实上,这里的“两京平”是指至德二载九、十月间收复长安、洛阳事,可知杜鸿渐任河西节度使首尾只数月而已,吴表所列显然有误。然目前所见国内外涉及此问题的研究论述,如戴密徽《叶蕃僧诤记》(耿昇译,甘肃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第420—421页)、邓小南《为肃州刺史刘臣壁答南蕃书校释》(见北大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
出处
《敦煌研究》
1986年第2期63-63,共1页
Dunhua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