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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孔府佃户的认退与顶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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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时代的孔府庄田——祭学田和自置私产,绝大多数是招佃耕种的。招佃的方式,一般是在屯、厂、庄所去处悬挂告示,许军民人等“各具租状赴府投递候批”。愿意承佃认种的佃户所立的佃约,被称之为“认状”或“认字”。其契约形式有如下例:
作者 杨国祯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80-88,共9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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