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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土地价格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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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不能自由买卖。但是,社会主义社会应不应该制定土地价格,这是我国当前经济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我国拥有十亿多人口,而耕地只有15亿亩,人均不到1.5亩,远低于世界人均4亩的水平。赵紫阳总理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人口多,土地少,随着人口的增长,这个矛盾越来越尖锐。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目前。
作者 黄天水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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