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采矿事业,在历史上称为“坑冶”。矿冶事业的产生,史册记载不全,很难确定其创立于何年。早在战国时,齐管仲就尝言盐铁之利。汉桑弘羊建议榷盐铁。自汉以后,各朝均置有盐铁官,反映国家有了征榷坑冶的政策,从中取利了。在唐代,对坑冶事业,逐渐有所记录。宋代时,矿冶统计就比较有据可考了。据历史记载,采矿冶炼业,在宋代就颇为官民所重视了。 我国矿冶采区,开始在浙江、福建一带,随后移向四川、云南、贵州等地,最后发展到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及湖广,并遍及全国。
出处
《统计研究》
1986年第3期75-80,共6页
Statist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