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银行增城县支行,一九八二年以来多次被省评为金融先进单位。多年来,全行没有发生过经济犯罪案件,没有以贷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没有搞浮动工资、职务补贴、参与经商等新的不正之风。领导班子以好的党风,带出了好的行风。该行领导长期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头脑清醒,遇事按政策办理。前年县领导要银行贷款300万元到深圳兴建大楼,为办事人员出入提供方便。拿银行贷款到深圳搞基建,不符合贷款政策,增城县人民银行没有支持。县领导知道后,几次在会上施加压力:“
出处
《南方金融》
1986年第5期45-45,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