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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他們的犯罪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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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岛文昌县重兴信用社加昌信用分社原信贷员李经福,自1982年来,贪污公款52笔,金额34,900元。最近,被县检察院指控为贪污罪而逮捕入狱。细析案情发现,李经福除采取收贷不入帐,立假据冒名贷款,窃取借户印章贷款,用亲戚名义贷款等犯罪老手法外,还以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骗取借户同意,用借户之名立据贷款归自己支配的新手法贪污公款。李犯用这种手法贪污的款项有32笔23,500元之多,分别占贪污总笔数和总金额的61.5%和67.3%。如李犯在1984年就征得加昌乡李文海(结拜兄弟)的同意,取其印章自填制借据,自己出帐,贪污贷款5笔3500元,用于与竹林乡陈某合伙经营椰蓉厂。
作者 曾广吉
机构地区 文昌县农业银行
出处 《南方金融》 1986年第5期46-46,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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