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殷商继统法研究中,“兄终弟及”是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商汤至纣共十七世三十王(不包括大丁),王位直接传子的为十二王,兄弟相传的为十四王,叔侄相传的为四王。如何解释这一现象,直接关系到对殷代礼制、社会性质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为此,前辈学者作过很多研究,但至今未能得到圆满的结论。本文试图从新的角度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63-70,共8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