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在巴黎建立工人革命政府以后,对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一切公职人员实行了崭新的薪金制度。在我国国家职工的工资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的过程中,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巴黎公社薪金制”的阐述,深刻领会“巴黎公社薪金制”的实质精神,对于我国国家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有重要启发和借鉴。
出处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16-23,共8页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