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工商贷款(之二) 八十、什么叫结算贷款? 答:国营工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采购过程中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其所需的在途资金,可向银行申请结算贷款。凡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在发货后三天(最长不超过七天)之内提出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可作为贷款保证向银行申请托收承付结算贷款。贷款金额限于销售计划成本和运什费,税金和利润部分应剔除不计。托收货款划回时,从企业存款户收回贷款;被延付。
出处
《南方金融》
1986年第10期30-32,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