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教师也应具备“个人影响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马胜利同志在谈到如何当好厂长时,提出了“个人影响权”的问题。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更应当具备“个人影响权”。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的同志都有这样的体会,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教研室和教师靠什么来组织教学、教育学生呢?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权成以及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帮助以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个人影响权”。学生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欢迎程度与对任课教师的信赖程度是成正比的。一个在学生中有广泛影响的教师,他教的课往往也受到学生的欢迎。
作者 孙浩良
机构地区 中央美术学院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86年第1期6-6,共1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