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改观,在家庭方面也发生着变化。(一)家庭结构有了新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1.家庭规模缩少,户均人数减少。我国“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表明;京、津、沪、宁、蓉五大城市中4385户的抽样调查,户均人数为4.08人;农村家庭规模也有缩小趋势,据四川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对2035户农民家庭调查,户均人数为4.52人,若从一个省来看,一九八四年贵州省共有596.1807万户。
出处
《现代哲学》
1986年第4期53-54,共2页
Modern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