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报刊上颇有几篇专论“雅”“俗”共赏的文章,有的长篇大论,声势颇为显赫。我认为能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是有好处的,有的文章的确为我们提出了很有意义的见解,但其中有些提法是有问题的。有的文章把人们对港台夜总会的流行歌曲的批评,说成“左相可掬”,并告诫说“应该有些雅量”。更有甚者,竟对滥制这类东西的录音带的批评表示愤慨。我想,能进一步展开讨论,把各种意见发表出来,是好事,但来势如此之猛,不免使人咤异,甚至有些人干脆什么也不说,“由他们说去。
出处
《音乐研究》
1986年第3期48-52,共5页
Mus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