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小汽车,除了一些城市的出租汽车以外,绝大多数是单位所有制,即按照单位级别配备或者购置小汽车。这种实际存在的小汽车单位所有制,弊病很多。一是造成人力、物力、财力、能源的巨大浪费。有些单位的小汽车,特别是一些老干部配备的专车,利马率极低,车辆长期闲置,听其自然损耗,司机无所事事,工资照发不少。大多数小汽车单程载人,空车往返,浪费能源。有的领导干部到几百公里外的地方去开会,本来可以乘坐汽车。
出处
《社会》
1986年第5期48-48,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