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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滥包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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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人皆知,包饱子要包适当的馅,不可以胡来滥包。联系到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也如同包饱子,决不可以乱摊成本。且看,某企业为盖一幢职工宿舍楼,将其所用原料,以车间维修费名义一点一点计入产品成本。本应从企业留利中支出,却把它计入成本,这还不是“滥包馅”?! “滥包馅”者并不是不懂产品成本核算,而是另有目的,那就是少向国家交纳一点税。尤其是集体企业,产品成本高了,盈利少了,所得税相应上交的也就少了。要解决企业“滥包馅”的问题,
作者 王植林
出处 《轻工集体经济》 1986年第6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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