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弗·培根对自然的认识和解释是他哲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本体论的范畴。本体论同认识论息息相关,是认识论明显或潜在的前导,是认识论参照建立体系的基础。因此,要深入地理解培根的哲学思想,特别是其认识论思想,首先就应该明了他的本体论观点、他的自然观。 自然观的形成取决于科学技术和工农业生产的状况,同时也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各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自然观。自然观既是哲学中的一种理论,又是意识形态,其任务在于解释自然,同时又能够指导人类对待自然的行动。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1986年第1期6-15,共10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