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党的“十二大”是与“七大”具有同样历史意义的会议。“七大”的纲领是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十二大”的纲领则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七大”为新民主主义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十二大”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开辟道路。因此,各行各业、各单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都应当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大题目,来自觉安排自己的活动,使自己的工作服从于、服务于这个总目标。离开这个大题目,轻则得小失大,事倍功半;重则南辕北辙,迷失方向。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探讨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我想就此谈一些看法。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1986年第4期4-9,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