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七、八月,我们对哈尔滨、佳木斯两市部分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这两个市都是八四年开始试点的,目前已经大面积铺开。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的,哈尔滨市为92%,佳木斯市为87%。据我们调查和有关部门分析,试点的情况可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搞得好的——班子健全,党政工的关系协调,经济效益好。哈尔滨约占47%,佳木斯约占33%。二是搞得一般化的——班子比较健全,党政关系不太协调,效果不太明显。哈尔滨约占45%,佳木斯约占53%。三是搞得差的——党政工关系没有理顺,矛盾较大,生产经营状况不太好。哈尔滨约占8%,佳木斯约占14%。
出处
《学术交流》
1986年第6期62-67,共6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