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社会学是将两个以上的社会资料进行系统的、有组织的比较,通过这种比较,即通过探讨其相似性和差异性,阐明人类社会的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并进一步探求使其产生变化的条件(因素),从而在理论上得出一般性的科学结论。自从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Dwrkheim)提倡在社会学研究中使用比较法以来,比较社会学虽然在法国和英国社会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中间得到了应用,如英国的弗雷泽(J·G·Frazer)与拉得克利夫一布朗(Radclffe—Brown)甚至把社会人类学规定为比较社会学就渐渐地销声匿迹,不再为人所闻。原因在于:一方面,成为这种见解的基础的进化论已经走向没落,另一方面。
出处
《学术交流》
1986年第3期38-38,共1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