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题的提起常常听到这样的议论,认为我们的广播电视、报纸上的新闻,有些根本不是新闻。我想,一般来说能播出、能见报的新闻,应该是具备起码的新闻要素的。这些看起来表面上似乎什么也不缺的新闻作品为什么得不到承认呢?这个现象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我们的新闻作品中,确实有那么一部份内容,听众根本不予承认,那么这部分节目的社会效益岂不等于零?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1986年第4期1-6,共6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