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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基本原理》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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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第一节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文学是通过作家头脑对社会生活的能动的反映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作家创作出来的。作家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这种思想、感情就是人的意识。就存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两大领域来讲,文学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它是人类认识生活和反映生活的一种形式。
作者 林亚雄
出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1期45-63,共19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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