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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和加强宏观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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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区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主要任务笔者认为,目前深圳特区经济体制必须围绕下列四个主要方面进行配套改革: 第一、要建立国家对特区的宏观控制和特区自我控制体系。特区是全国的特区,是社会主义统一经济的组成部分,它必须接受全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宏观间接控制和指导,以便使特区经济的发展与全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同时,特区又是具有特殊生产关系的部分,必须建立自我控制的供需平衡体系和产业结构的合理比例,以保证其自身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建立这样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使特区更好地发挥“四个窗口”、“两个扇面”的战略功能作用,全国支援特区建设,特区为全国服务。第二、正确处理加强宏观间接控制与搞活微观经济的关系。特区的企业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直接承担者。
作者 何佳声
出处 《南方经济》 1986年第2期14-17,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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